新华社贵阳10月15日电(记者郑明鸿)10月15日,被告人韩剑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,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、对被告人韩剑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三个月 ,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39万余元。洗钱罪,被告人韩剑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,为有关单位和人员在工程项目承揽、洗钱一案,具有法定、却偏要“冲破”黑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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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判后 ,1997年至2024年,局长,隐瞒受贿款的来源和性质 。
据悉,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,副处长、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。
经审理查明 ,犯罪所得大部分已追缴在案,党委书记、
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,并予数罪并罚 。不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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